本網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2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最高法、最高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關于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意見》,明確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五種行為、應當從重處罰的九種情形等。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介紹,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雖然從整體上看人數總量不大,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,但數量逐年增長。2017年至2019年,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,受理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數分別為84人、428人、552人,2018年、2019年比上年分別增長了410%、29%。更突出的問題是,一些黑惡勢力利用刑法關于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,有意將未成年人作為發展對象,以此規避刑事處罰,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,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,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準或者決定逮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;經審查批準和決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,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,包括涉黑案件392人、涉惡案件3449人。(來源:新華社 作者:熊豐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