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提升城市文明形象,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,保障市民出行安全、消防安全和公共空間的合理使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從11月5日起在城區范圍內開展二、三輪摩托車(電動車)專項整治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 一、整治時間 2024年11月5日—2025年2月28日。 二、整治內容 1.從嚴整治二、三輪摩托車(電動車)違法載人、不按道行駛、逆向行駛、不戴頭盔、亂停放、隨意掉頭、無牌無證、加裝遮陽傘等交通違法行為。 2.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城管執法局共同對違規停放在機動車道、消防通道、人行道以及停放在公交站點、農貿市場、公園、醫院出入口等公共區域影響交通安全和行人通行的車輛進行拖離,并對涉及上述違法的行為依法處罰。 三、放行規定 車主領取被拖離車輛時,須攜帶車主身份證復印件、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合法手續到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(地址:市城管執法局二樓)辦理放車手續,再到城郊鎮安坪變電站對面廖家排停車場領車;涉嫌違法車輛由交警大隊依法處理。 望廣大市民相互告知,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,文明行車,抵制交通陋習。 特此通告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4年11月5日 |